建设管理科

发布日期:2023-05-25 11:03 来源: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陶刚 浏览次数:

    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,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审批,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,审理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和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负责临时用地管理和城市临时建设项目的审查,审理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临时)》。
联系电话:3821377
负 责 人:程勇

办公地址: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3楼
办公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  下午14:30-17:30

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
1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;
2 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审批;
3 审理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名称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。
法定依据 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;
2、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;
3、芜湖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;
4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。
实施部门 建设管理科
运行流程

1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政策和规定;

2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。

运行要件 1、相关法律法规;
2、相关规范标准;
3、相关政策规定。
责任事项 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职能。
名称 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审批。
法定依据 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;
2、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;
3、芜湖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;
4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。
实施部门 建设管理科
运行流程 1、踏勘现场;
2、方案审查;
3、专家评审;
4、规土委员会审议;
5、批前公示;
6、方案批复。       
运行要件 1、相关法律法规;
2、相关规范标准;
3、相关行业、主管部门意见。
责任事项 依法依规审批项目的设计方案。
名称 审理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法定依据 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;
2、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;
3、芜湖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;
4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。
实施部门 建设管理科
运行流程 1、现场踏勘;
2、审核。
运行要件 1、相关法律法规;
2、相关规范标准;
3、相关行业、主管部门意见。
责任事项 依法依规审理项目的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