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

发布日期:2023-05-25 11:03 来源: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陶刚 浏览次数:

    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。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,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。指导国家级、省级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。监督指导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。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。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进出口工作。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相关工作。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。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、流转管理。监督指导全市森林保险工作。承担全市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、制度制定和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。承担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联系电话:3871380
负 责 人:周仁达

办公地址: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3楼
办公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  下午14:30-17:30

序号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
1 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。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,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。
2 指导国家级、省级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。
3 监督指导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。
4 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。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进出口工作。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相关工作。
5 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。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、流转管理。
6 监督指导全市森林保险工作。
7 承担全市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、制度制定和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。承担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名称 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。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,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。
法定依据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
3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;
实施部门 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
运行流程 1、组织推动;
2、督促落实;
3、监督考核。
运行要件 1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
2、森林采伐限额
3、森林经营规划方案
责任事项 1、起草资源保护发展和林业发展的相关文件;
2、编制森林采伐限额;
3、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。
名称 指导国家级、省级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。
法定依据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
3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;
实施部门 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
运行流程 1、划定国家级、省级和地方公益林
2、管理国家级、省级和地方公益林
运行要件 1、公益林统计表
2、公益林矢量数据
责任事项 监督管理国家级、省级和地方公益林
名称 监督指导林木凭证采伐。
法定依据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
3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;
实施部门 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
运行流程 监督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林木采伐证核发
运行要件 林木采伐证
责任事项 监督全市林木凭证采伐
名称 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。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进出口工作。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相关工作。
法定依据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
2、《安徽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条例》
3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;
实施部门 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
运行流程 1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
2、依法审核审批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事项
3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
运行要件 1、野生动植物保护本底调查数据
2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统计表
3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相关文件
责任事项 依法保护全市野生动植物
名称 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。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、流转管理。
法定依据 1、中央关于印发《国有林场改革方案》的通知(中发〔2015〕6号)
2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;
实施部门 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
运行流程 1、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、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
2、统计上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、国有林场改革统计表
运行要件 1、国有林场改革统计表
2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表
责任事项 保障全市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场等改革平稳有序
名称 监督指导全市森林保险工作。
法定依据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
3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;
实施部门 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
运行流程 1、指导监督全市森林保险落实情况
2、统计上报森林保险统计表
运行要件 森林保险统计表
责任事项 指导监督全市森林保险落实情况
名称 承担全市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、制度制定和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。承担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法定依据 1、中共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》
2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(办〔2019〕50号);
实施部门 市林长办
运行流程 1、组织推动;
2、督促落实;
3、监督考核。
运行要件 1、林长制改革相关文件
2、林长制通报
3、林长制交(督)办函
责任事项 1、协助总林长组织召开全市总林长会议
2、协助林长开展巡林工作
3、承担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